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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罪根据刑法多少条量刑?

发布时间:  浏览: 203 次  来源:网络

一、欺骗罪根据刑法多少条量刑?

1、欺骗行为涉嫌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进行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案判刑后还需要还钱。

因为判刑只是刑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3、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

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简单说,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绝对不会在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罚。

二、诈骗判刑出来后没钱还怎么办 ?

1、诈骗判刑出来后没钱还,可以与受害人协商分期还钱。

诈骗罪犯罪分子,在被刑事处罚后,是不能免除其返还受害人合法财产,也就是退还诈骗所得的法定义务的。因为这是刑法的原则。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2、诈骗判刑出来后是有案底的。

诈骗犯出来说明是受到了刑事处罚,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行为人如果带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并且诈骗他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时,公安机关就会对该犯罪行为人立案侦查,之后人民法院会结合诈骗的金额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犯罪行为人也会留存犯罪记录。

任何人都不得为了想要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就实施欺诈行为,否则一旦欺诈的财产数额比较大,那么有可能会因为涉嫌犯诈骗罪而受到刑事处罚。至于具体诈骗多少钱会被认定为犯罪了,需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确定,法院审理后认为罪名不成立的,欺诈行为人一般需要承担的是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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