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死亡了还用接受判决吗?
犯罪嫌疑人死亡了不用接受判决,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被告人死亡后,犯罪主体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就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是,犯罪违法所得仍然可以追缴。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3、在民事赔偿方面,以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进行民事赔偿。
二、罪犯死了还需要开庭吗
刑事案件中,罪犯死了一般就不需要开庭了。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案件就会终结,一般也就不会再对他进行开庭审判了。也就是说如果在审理阶段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该终止审理,不会再继续开庭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犯罪嫌疑人若是死亡,但那么案件也没有必要再调查下去的,人民法院也不会开庭,也不需要由犯罪嫌疑人接受判决了。当然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完成,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的定罪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