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几岁应负刑事责任?
1、犯罪行为人若是已经年满十二周岁,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1、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包括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等。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行政责任是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社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不得实施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公民在发现他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之后,若是发现违法行为人还没有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么可能就并不会立案侦查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