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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必须本人交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74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必须本人交吗?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是不一定要本人去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者代理人代为缴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对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期间执行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一)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三)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四、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并没有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必须本人交,实际上办理取保候审也不是必须交保证金,犯罪嫌疑人实在交不起保证金的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但保证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保证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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