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浏览: 155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什么意思?

假释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是什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犯罪分子在假释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经过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未发现有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三、假释考验期限如何计算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二)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有假释的,但是假释也是有假释考验期的,比如说被判处有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1/2以上的,认真的遵守监督的规章制度,没有在犯罪的表现是可以对此采取假释的措施。但是假释考验期是剩余的刑期。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