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没有借条公安局能立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8 次  来源:网络

一、没有借条公安局能立案吗?

1、没有借条公安局不一定能立案。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

2、借钱没有借条但是有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起诉时一般也能够立案。

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可以委托他人帮忙要么?

1、到期不还可以委托他人帮忙追讨债务。

个人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帮自己讨债的,是合法的。但他人追讨债务需要在合法合理合规的范围内进行,不得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不得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且债权人委托他人讨债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最后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一般情况下,保证人提供保证,是根据主债务人的委托而进行的。

双方之间通常签有协议,因此相互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保证人可以根据双方间的协议以及关于委托的法律规定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

3、如果保证人提供保证未经主债务人委托而进行,双方间的法律关系应为无因管理或准无因管理。

保证人虽然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清偿主债务,但其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免责即主债务人从中受益,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支出。其次,除依据双方间法律关系享有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外,保证人还可以根据代位求偿权的一般民法原则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主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后,主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

借款不还引起的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此类纠纷,最好不要采取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处理,这是由于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都是刑事案件。只要纠纷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明起重机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即使没有借条,法院也是会立案处理的。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