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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有判缓刑的可能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4 次  来源:网络

一、主犯有判缓刑的可能吗?

1、主犯有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满足以下的条件,就可以被执行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缓刑人员在进行社区矫正服务,由社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对缓刑人员进行考察。

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是不能实施违法行为的,若是被发现实施了违法行为,有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来的处罚。

二、检察院建议量刑3-4年有可能缓刑吗?

1、检察院建议量刑3-4年有可能缓刑,但是可能性不大。

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于犯罪分子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由受理案件的合议庭结合案情与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判决缓刑。

2、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不一定会被法院采纳。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而且量刑适当的,法院一般都会采纳的,而且这种采纳率的话,基本上是高达90%以上。

(2)检察院虽然有量刑情节,事实也比较清楚,证据也没什么问题,但是法院觉得检察院量刑太低或者量刑太高,那么法院也可以做调整的。

(3)检察院虽然有量刑意见,但是认定本案的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方面是存在问题的,那么法院可以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也可以自己进行决定。但是如果说法院没有采纳检察意见的情况,法院需要在判决书里面进行释明。

三、被执行缓刑是不是相当于没判?

1、被执行缓刑并不是相当于没判。

缓刑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缓刑适用条件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

缓刑制度创设的目的旨在使缓刑犯在某种社会组织或机构的帮助教育下,不关押即得到改造,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

3、确定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考虑的因素: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不管犯罪分子是主犯,还是从犯,主要满足了《刑法》之中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法院最终量刑的时候,就有可能会判处执行缓刑。如果对主犯有判缓刑的可能吗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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