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诉前保全和查封的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452 次  来源:网络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提起诉讼之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等,那么诉前保全和查封的区别?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诉前保全和查封有什么区别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查封只是保全的措施之一,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诉前保全和查封有什么区别”问题进行的解答,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前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的措施,而查封是保全措施的一种。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