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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加强,当受到侵害和发生争议时,人们都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对于判决结果,执法机关却有着多种多样的执行方式,其中就有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那么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有何区别
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之间的区别:
1.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2.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从定义上来看,两者的区别首先是执行的时间,强制执行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诉讼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结束以后,才可以执行。而先予执行则不需要生效的法律文件,即在审判过程中即可执行;其次是执行的内容。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任何生效法律文件中明确的内容。而先予执行有着严格的执行范围的限制,如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
可以看出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之间有着明显不同,主要体现在执行时间和执行内容。先予执行的时间早于强制执行,而其执行内容却更加严格,限制更多。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及时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