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有执行法院判决责任的,如果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出现抗法等情形的,可以对其进行拘留,那么被执行人拘留后还需还款吗?下面由旬邑县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被执行人拘留后要不要还款
被执行人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并不影响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被执行人还需要承担执行偿还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可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关于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使用司法拘留措施,应当符合法定情形,遵循法定程序,执行人员应出示工作中并按规定着装,执行完毕后,应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第二条司法拘留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打字当头、严字当先”的精神。
第三条承办人对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案件,应先进行合议,针对具体情节、后果决定拘留期限,并报请执行局长批准。因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第四条对已经下发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失信名单决定书》的被执行人,到案后未全部履行的,应当予以司法拘留。
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首先按不申报财产进行拘留(民事诉讼法第241条)。期满释放后,如仍拒不履行的,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再次进行司法拘留。
在第二个拘留期间内,做好对不履行判决书义务和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准备,确保在期满前,由公安机关转成刑事案件进行打击。
三、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的原因
1、社会原因: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给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提供了可乘之机。劳动力已成为一种无形的商品在市场中自由流动。人们逐步摆脱了以往只有在一定区域、一定领域内才能生存与发展的束缚,离开住所地外出务工谋生的人群越来越多。许多案件的当事人,今天提起了诉讼,明天却找不到被告;或是案件判决下来生效后,找不到被执行人,也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今年被执行人在这座城市,明年又在另一座城市这些都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给被执行人四处躲避、逃避执行提供了可能。只要没有履行完毕,就存在逃避履行的可能性。我想这是他们不愿主动履行的根本原因,也是他们存在侥幸心理的重要社会条件。
2、申请执行人原因: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经常作出的一些让步,也是对被执行人产生的侥幸心理的起到一种强化作用。现在有些被执行人为什么存在拖一天赚一天的思想,对所欠的款项,能拖则拖,能赖则赖?大多是利用了债权人急于收回所欠的款项的心理,迫使其作出一些让步,如放弃利息,甚至部分本金从而达到自己的少还债务的目的。所以有些被执行人就抱着侥幸心理和拖延时间对自己越来越有利的思想,以不作为的方式抗拒执行。他们把钱用于他处,就是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也是造成债务人消极履行义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3、惩罚机制不力,对被执行人缺乏有效的制约作用。被执行人为什么视法院的判决为一张白纸,漠视法律的权威,因为在与法院的接触过程中,使他们形成了一种观念,就是认为只要执行法官找不到他,就不用承担因逃避执行而承担法律后果,不履行义务法律拿他也没办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被执行人拘留后要不要还款”问题进行的解答,被执行人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并不影响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被执行人还需要承担执行偿还债务的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