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车辆拍卖申请书

发布时间:  浏览: 447 次  来源:网络

车辆拍卖是是将车辆以竞价的方式卖出。可以拍卖的对象不止是车辆,还可以有物品的拍卖。一般这种拍卖在事先安排有一定的底价,然后可以进行加价,然后都是价高者得。拍卖也可以算做一种销售方式。接下来,就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为xxxxx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款本息。

二、本案评估、拍卖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结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及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并以拍卖所得款项向申请人清偿本息。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拍卖的含义

拍卖也称竞买,“资本主义制度一种买卖方式”,这是79年版本辞海中的解释,相隔十年以后出了第二版,上面是这样说的:“拍卖也称竞买,商业中的一种买卖方式,卖方把商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应该说这是一大进步,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拍卖品不是都是处理商品,外面很多拆房子,换季拍卖等,实质上是一种大甩卖、贱卖,拍卖是一种高档次的行为,不是削价处理,价格是不固定的,必须要有二个以上的买主,要有竞争,价高者得,没有这三个条件的不能称为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定义:“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美国经济学家麦卡菲认为:“拍卖是一种市场状态,此市场状态在市场参入者标价基础上具有决定资源配置和资源价格的明确规则”。

经济学界认为:“拍卖是一个集体(拍卖群体)决定价格及其分配的过程”

综上所述,拍卖活动如果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一般买主都应当以起始价为标准,直到出现最高价格为止。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