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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  浏览: 350 次  来源:网络

对于劳动者来说,当在劳动期间发生意外时,需要对工伤申请书进行相应的书写。那么工伤申请书应该怎样写呢?书写时需要注意一些什么样的细节呢?以下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编写的有关于“工伤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欢迎您阅读。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住址:XX市XX县XXXXXXX号,身份证号:XXX,电话:XXXXX被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认定XXX受伤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2月21日下午15.30左右,XXXX在XX公司XX车间XXXXX时,因XXXXXXXXXXXXX,将左手压在水泥墙上,造成左手食指受伤;经XXXXX医院诊断为左手食指严重挤挫离断伤。XXX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公受伤,请予工伤认定。

此致

XXX市X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无需写申请书,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领取),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对于工伤鉴定之后,我们需要带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免不断的坐一些无用功。同时若悠网也为您提供在线服务咨询。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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