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假判刑多少年有期徒刑
打假犯罪包括销售冒牌伪劣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人员可能会被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假冒产品罪”等,具体罪名取决于涉案产品是否注册商标、是否涉及生命健康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虽然尚未销售,但是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主体,依据刑法的规定,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单位既可以是合法成立的,也可以是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单位。无论是合法成立的,还是非法成立的,不影响单位构成犯罪。作为个人犯本罪的,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假犯罪是违反中国《刑法》的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面临不同的惩罚。一般来说,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可根据其涉案金额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上就是关于打假判刑多少年的相关介绍。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