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没有合同怎么区分管辖地异议

发布时间:  浏览: 446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比较多的途径解决,而提起民事诉讼是解决的重要途径之一,提起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那么没有合同怎么区分管辖地异议?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没有合同如何区分管辖地异议

管辖权异议不一定要有合同才能提出的,只要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就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没有合同如何区分管辖地异议”问题进行的解答,管辖权异议不一定要有合同才能提出的,只要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就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