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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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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在民事诉讼中是非常重要的,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如果没有管辖权,法院是不能审理案件的,法院会不受理案件或者进行移送管辖,那么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时限?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时间限制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所以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期限是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时间限制”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所以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期限是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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