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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争议仲裁申请书

发布时间:  浏览: 429 次  来源:网络

随着互联网对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域名对于很多科技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财富,域名具有唯一性,所以域名的争夺也越来越多。出现域名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解决,那么域名争议仲裁申请书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域名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住所:联系电话: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住所: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份。

申请人:

二○年月日

二、域名纠纷有哪些类型

域名纠纷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1)域名抢注。就是把别人有名或比较有名的商号或商标大量注册为域名,再出价让权利人把这些域名买回去。例如有家广州公司曾在“。cn”之下将肯德鸡、可口可乐、宝马等20多个国际知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并报价出卖。

(2)注册使用域名,以假冒、淡化他人注册商标或商号。例如有人故意注册playboyxxx。com的域名,不仅与美国花花公子企业集团的注册商标PLAYBOY非常相似,而且该域名指向的网站提供的服务也与美国花花公子企业集团相同,所以构成对PLAYBOY商标的侵权。

(3)由域名引起的权利冲突。这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与同一商标、商号可以存在多个权利人的矛盾引起的。例如,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才构成侵权。所以在我国“中华”、“长城”、“梅花”等商标被众多企业注册为商标。因此如果有人注册的域名与众多的同一商标的权利人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就不仅是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而且是商标注册人相互之间的冲突。

三、如何解决域名纠纷

有观点认为域名属于特殊的商标,应由商标法规范;也有观点认为域名虽不是商标,但应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受知识产权法的规范;还有观点主张应新创独立的“域名权”以规范相关行为。

域名与商标关系密切,但区别甚大,不宜简单地将商标外延扩展至域名;域名纠纷的情况复杂,仅靠知识产权法调节远远不够;而面对新情况,动辄设立新的法律权利,忽视对法律适用的考察和法理分析,在一日千里的现代社会,更有“朝令夕改”之虞。在解决域名纠纷中应遵循一套法律体系,即:关于域名的司法解释和其它规定;关于商标权的法律规定;诚实信用和社会公益原则。

适用这一套法律体系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是层级性,即先看是否违反关于域名的司法解释和其它规定,再看是否违反关于商标权的法律规定,最后看是否违反法律原则。这是遵循特殊优于一般的法律适用原则。

其次是防御性。原告只能以此为维权依据,超越这些规范的请求则属于权利的滥用,将造成新的不公平。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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