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怎样写
有法律效力的借条的书写: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法律是怎样规定借条的有效期的
借条的有效期,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明确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
2、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二)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也不起算;
(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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