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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对财产执行异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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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可以针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人民法院需要认真审查。那么,案外人对财产执行异议申请书是怎样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外人对财产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xxx,年龄xx,性别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异议请求:中止依据xxx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协助执行书等),对申请人所有的xxx财产(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的执行。

申请理由:贵院在执行xxx与xxx一案中(写明案号),于xxx年xx月xx日查封(冻结、扣押、扣划、拍卖等),属于申请人所有的xxx财产……(写明申请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事实和理由)。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请贵院裁定中止对xxx财产的执行。

申请人:xxx(签名捺印)

年月日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指南

1、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不少于一式3份的“案外人异议申请书”;

(2)公民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位申请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5)提交所提异议针对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足以证明执行措施存在的证据;

(6)提交足以证明申请人享有执行标的所有权或其它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证据。

2、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结案的,不得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

3、案外人应就异议事项先行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不得未经异议程序先行提起民事诉讼。

提请案外人异议,需要公民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申请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复印件;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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