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上提供伪造证据是什么罪
法庭上提供伪造证据构成伪证罪。伪造证据,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提供伪造证据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伪造身份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本罪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伪造”,是无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印制、管理、颁发的,发放给境内的年满16周岁中国公民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并希望将意欲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出来。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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