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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开设赌场罪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情况属于开设赌场罪

符合以下条件下才会构成开设赌场罪:

(一)主体条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客体条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条件:客观上表现为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二、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最多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开设赌场判缓刑对以后有影响吗

开设赌场判缓刑对以后有影响,子女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等考试中的政治的审查情况,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然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四、开设赌场在庭审时需要做什么

(一) 【回避】如果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二) 【诉讼权利/人格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如自由辩论的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质证权利】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四) 【质证环节】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五) 【自我辩护权利的行使】有权参与法庭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

(六) 【遵守庭审规则】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规则,对司法人员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给予配合。

什么情况属于开设赌场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其行为是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即固定,专门为赌博而设。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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