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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决原告不认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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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部分的诉讼案件而言,存在胜诉的一方,就肯定相对的会有败诉的一方,不管是哪一方有的接受了相应的审判,但是也存在不接受审判的情况,那么法官判决原告不认可怎么办?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官判决原告不认可怎么处理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你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的都可以进行上诉,而一般诉讼会由更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受理。而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做更充分的准备,或者可以邀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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