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房产抵押担保人责任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抵押担保人责任是什么

房产抵押担保人的责任是担保债务的按时履行,其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因为主债权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了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之间还有另外的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房子抵押是否要有担保人

房屋抵押贷款并不一定需要担保人。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或第三人在抵押其不动产的同时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要双方签订担保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抵押人是否属于担保人

抵押人属于担保人。《民法典》的担保方式有:

(一)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留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于房产抵押担保人责任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