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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如何处罚?

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应这样处罚:行为人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且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样的?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标准是: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新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构成刑法规定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新刑法对该罪的量刑标准是,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如何处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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