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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为是什么意思?婚前性行为的看法产生原因危害及心理分析

发布时间:  浏览: 842 次  来源:网络

在我们的上一辈之前对于婚前性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家里人和亲朋好友对于这种事情都是不能接受的,觉得这是有违道德的事情。但是随着时代越来越进步,婚前性行为的发生也越来越普遍,那么,我们怎么来看待这一现象呢?下面,和若悠网一起了解有关婚前性行为的相关内容吧!

▼下文主要内容目录包括:

婚前性行为是什么意思?婚前性行为的范畴,婚前性行为的社会现状,婚前性行为的产生原因,婚前性行为的热衷原因,反对婚前性行为的观点,婚前性行为的危害,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分析。

▼婚前性行为是什么意思?

婚前性行为是指没有配偶的异性或同性之间在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发生的非单方面性行为。

婚前性行为的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

▼婚前性行为的范畴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就是男女双方还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

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

二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

三是另类性行为。

婚前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婚前性行为。但是婚前性行为是被道德保守主义者反对的。从调查数据来看,仅有15.26%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要“坚决反对”;12.77%的人虽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的人则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婚前性行为无需指责;还有28.83%的人把婚前性行为划入了“个人隐私”的领域。因此,就大多数人而言,婚前性行为是得到认可的、宽容的。接近八成的人认为,在道德之路上应为婚前性行为亮绿灯。

▼婚前性行为的社会现状

根据2014年中央机关刊物《求是》的直属杂志《小康》发布“中国人性健康感受”报告,与1994年相比,2012年国人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提高了30%,达到了71.4%。专家表示,虽然现在不再提倡晚婚,但等到23岁或者25岁之后再发生性行为是很难的。但是现代社会的婚前性行为和其他问题交织而错综复杂,所以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审慎对待婚前性行为才是正确的方法和态度。

▼婚前性行为的产生原因

婚前性行为产生的主观因素有如下几种:

①恋爱中双方过于亲昵无法抑制性的冲动。

②恋爱期间一方恐怕另一方变心,有意造成性关系的事实以便达到与另一方结婚之目的。

③青少年出于好奇心和性体验心理。

④要求结婚但不符合法定条件便先同居而后登记。

婚前性行为产生的主要社会原因有如下几种:

①人性的解放、婚姻观念的改变、避孕用品的发展使社会对婚前性行为较前宽容多了,青少年男女对于性关系发生的担心和顾虑大大减少。

②大众文化传播媒介过多渲染情爱,对青少年的性刺激大为增强。

③性成熟期提前、性欲望的实现与婚龄到来之间有一个较长的等待期,使性生活提前成为可能。

④社会的都市化,家庭在青少年进入社会的过程中的重要性下降了。

⑤性价值、性道德教育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对性行为的监督弱化了。

▼婚前性行为的热衷原因

结婚年龄过晚

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法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规定法定婚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婚前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婚前性行为具有现实性并不只是因为“性需要”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社会趋势,其实是无害的。《花花公子》杂志在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教授潘绥铭的调查中,从20岁往上,年纪每大5岁,对婚前性的宽容就降低10%。

相互试验

当代社会,由于环境污染、食物污染等原因,滋生了很多奇怪的疾病,当然,男性女性疾病也不少。不少医院的男科妇科整天都络绎不绝的,不少人整天跟不孕不育疾病斗争。

提出婚前性,也许并非全然为了试验对方,还是对自己的一种试验。提出婚前性,想要试验一下在对方的面前自己不是性无能或性冷淡,如果是性无能或性冷淡的话,那么婚姻的和谐程度可能会大打折扣。

兴致使然,迫不及待

没有经历过性行为的人多半是谈不上成熟的。因为他或她无法从一些细节的感受和交流中,感受自己被对方爱抚,这种爱抚是有所为也是有所不为,是放荡也是忍耐,是温柔也是野蛮。

对于一个没有和你结婚,并且暂时还没有想好或者是不愿意把身体交给你的人来说,也许就只能是爱抚、体谅和忍耐了。在我们看来,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就更是一种爱了,是这种爱让他们变得理智,变得能压抑住方刚的性趣,变得虽迫却又能待,变得能够在欲望与责任间进行权衡,而这后面的成熟远比仅仅靠性行为获得的成熟要可靠、长远和劲道得多。

认为只有给他了,才是真的爱他

现在流行这么一句话——爱他就给他。认为双方相爱就一定非得把身体给对方,而且这种给必须是在婚前,在他完全不能给她于任何保障的婚前?

于是乎,为了检验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有些人就提出了婚前性,看看对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可是这是否不公平呢?如果你真的爱他(她),并且想得到他(她),那就好好对他(她),用真心对他(她),解决好他(她)所有的后顾之忧,打消他(她)心中任何的顾虑,让他(她)做到心甘情愿,并且义无反顾地给你。

检验婚后的性和谐度

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婚姻的不性福,不和谐。于是,有人就外出寻找刺激与新鲜了。为了检验婚后的和谐,有人便提出婚前性了。

只为欲望,根本谈不上爱

可是男女两人性生活的和谐与否,并不是可以简单地从婚前短期的同居中得到验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理周期,还有生活环境和工作压力都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同时最为重要的是通过性技巧是多半可以把不和谐弥补过来的。

鉴定对方的性经验

当代社会,有的人追求对方是处身,有的人则追求性爱经验丰富的异姓。这部分追求性爱经验丰富的人,则会提出婚前性。当发现对方性经验丰富以后,才会决定和对方交往。

身体得到满足

在鉴定对方的性经验的同时,他(她)还为了满足自己自身的愉悦。

不过,在大男人主义还未彻底根除的情况下,婚前性对女性的伤害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女性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必须谨慎。

▼反对婚前性行为的观点

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人群认为,婚前性行为破坏了传统道德使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石受到破坏。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

受害者

婚前性行为的发起者大多数是男性而直接的受害者却是女性。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不仅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且受到男性精神上的打击。当男方知晓女方有这类问题时恋爱关系常被立即中止或使婚姻关系严重恶化。这是很多年轻男女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主要理论。

影响了人际关系

在性行为上的松弛往往造成对婚姻采取轻率态度,一些婚姻关系被“露水夫妻”所代替,即使结婚以后也会隐藏危机。如有的因有婚前性行为,婚后夫妻间互相猜疑怀疑对方另有外遇;也有的婚前有性行为,婚后恶习不改另求新欢造成家庭的破裂。

造成女方心理上的压力

女方常感受到各种压力和指责产生自卑心理,如果与婚前发生性行为的男子结婚,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女方的心理会逐渐平静;如果怀孕以后又被抛弃,对她的一生则可产生重大影响心里留下一片永远抹不去的阴云和创伤,她可能对男性产生敌意选择独身主义;或者改变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而“破罐子破摔”;或者以自杀逃避现实;或者仓促与他人结婚以遮丑。

给生育带来问题

有的因为多次流产造成终身不育,即使今后生育也易于发生产科并发症。一些因为婚前性行为造成非婚所生子女受到社会歧视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包袱。但这是不使用避孕措施所带来的结果,和婚前性行为无直接关系。

不能协调性关系

许多事实证明,婚前同居者并未在家庭生活中显示出优越性。婚前同居往往只有性关系没有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并不稳定,同时也会出现另一个极端的变化。原来恋爱双方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被婚前性关系所破坏,男方认为女方再也离不开自己故对其态度随便任意支配。相反女方则因委身于对方害怕或担心男方变心,故对其一再迁就容忍即使男方有较大缺点也不得不将就成婚,有些人更是因怀孕而完婚,并非出于两人的真正爱情婚后难免不发生悲剧。

传染疾病

婚前性行为不经过身体检查很容易传染疾病殃及双方及下一代的健康。

感情身体被玩弄

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给有些坏人以恋爱为名而行玩弄女性之实以可乘之机。

▼婚前性行为的危害

以前相爱的两个人会把最宝贵的东西留在新婚之夜,这样是对于双方负责任的表现,也表示了对自己爱情的忠诚。我们能理解这样的想法,现在我们对于婚前性行为的话有大部份人是能够接受的。

对于婚前性行为有大部份的女孩子认为这是为了留住男人的心才如此的。因为她们觉得如果拒绝了男方的要求怕会失去自己心爱之人,怕对方以为自己不够爱他,其实这种想法是很不可取的。如果一个男人真爱自己的话,就不会以此来威胁自己喜爱的女孩子了。

1、婚姻生活会比较不快乐

有婚前性行为的女孩子,婚姻生活会比较不快乐。有人说过婚前性行为次数越多的女孩子,婚后的生活会越不快乐。因为男人会认为有过婚前性行为的女孩子婚后会对自己不够忠诚,认为她们不值得自己信任。

2、嫁给不适合自己的人

在发生婚前性行为以后,女孩子可能会自己最后嫁给不适合自己的人。因为女孩子已经盲目了,某些女孩子或许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事实上她和男朋友结合在一起的力量不是爱。到了最后两个人往往会产生各种矛盾,最后导致分离。

3、婚前性行为还会让女人承受两种结果:

1、第一就是性行为之后有可能会怀宝宝,自己要承受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自己的身心都受很大的伤害。

2、第二就是如此之后有可能会导致自己不再孕,对自己以后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困扰。

4、婚后夫妻生活不协调

所以对于女性朋友而言,婚前性行为直接导致的是婚后的不协调。心里再看得开的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妻子是婚前越少的性经历越好。还有就是女性朋友结婚以后和自己的丈夫生活不协调的时候,就会想起与前任的经历,这就是婚姻的隐藏的危害了。从而不知不觉的双方就会出现感情危机甚至导致分离的发生。

所以女性朋友们好好爱自己吧,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分析

国外有一项调查发现,有百分之四十的女性在没有结婚前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百分之五十的女人表示愿意发生婚前性行为。

1.性自由心理

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导致很多男友都追求性自由,满足自己的性欲望。

2.性好奇心理

在当今文化环境中,性已渐渐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纱。对于有些女青年来说,已不是“谈性色变”,羞于启齿,而是谈性欲如同谈食欲似的轻松、正常。但是中国毕竟是一个传统的国家,对于性教育方面还很缺乏,许多书籍刊物偏重于性器官、性生活内容的介绍,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贫乏,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以及马路、大街上搂腰搭肩,抑或拥抱、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导致很多人对性既有一些了解,但是又不深刻与客观,从而激发了她们的性好奇心理。

3.爱与性结合心理

社会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

“已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已难以抵御。

4.感激付出心理

虽然很多人也懂得贞操十分重要,绝不应该轻易奉献,但在对方倾慕爱恋之情的不断激荡下,便坚守不住防线。有的或因对方对自己殷勤倍加,在学习、生活上给自己以极大地帮助,或因对方为自己亲属解决了许多困难而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常常感到余心不安,加报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当对方提出性要求时,担心拒绝会伤害对方的心,于是把满足对方的性要求当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回报,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18.3%。

5.用性增强感情

有的人把“性”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认为只有性方能维持爱情、发展爱情。有的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是恋爱的程序化要求,必经之路,提早发生,可以早日确定关系,使爱情升级、深化,加固双方凝聚力。在这种性爱观念的支配下,过快地献出了自己的全部。

6.增加安全感

有的人感到对方符合自己的择偶条件,是理想中的“美女”,一见钟情,大有“过了这村没有这店”之感触,在恋爱过程中表现主动。然而,对于有些人来讲,对方越主动,反而自视过高,甚至产生对对方不放心的担忧感,过于谨慎起来,态度模棱两可。

为了表示自己的真诚,有的人便急匆匆以身相许,有的为了不被对方抛弃,也采取了这种所谓“能拴住对方心”“以性锁情”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举。

▼女性婚前性行为的十个错误心理

女性婚前性行为的十个错误心理。对于性,很多人的理解不一样。有的女人认为如果真的相爱就等结婚,可是有的女人却认为,只有把自己完全给了他才能证明自己是真的爱他的。那么,女性婚前性行为有哪十种错误的心理呢?下面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

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

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2、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有的女青年说:“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信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她们的性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

因而,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有的说:“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也有的说:“怀孕怕什么,性爱没有罪,”“女人不作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在调查中,有32.67%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性交后根本无所谓,并说“就那么回事,”等等。观念一变,行为随之而变,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结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

3、满足对“性”的好奇与探秘心理

在当今文化环境中,性巳渐渐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纱。对于有些女青年来说,已不是“谈性色变”,羞于启齿,而是谈性欲如同谈食欲似的轻松、正常。但由于许多书籍刊物偏重于性器官、性生活内容的介绍,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贫乏,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以及马路、大街上搂腰搭肩,抑或拥抱、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这种文化氛围使少女时期对性的朦胧意识和好奇心理。

更加深化与现实化,由原来的对男性性生理的比较无知、两性单独在一起为什么会充满甜蜜感、性交怀孕是怎么回事等,发展到已不满足于书刊上所介绍的和影视屏幕、马路大街、娱乐圈、月光下所目睹的,而是要亲自去尝试、探秘,以至于在恋爱期间,有时主动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绝男方提出的性要求。调查表明,有64.3%的女性一时好奇冲动发生了性关系,直到怀孕不得不流产时,才后悔莫及。

4、感激男友对自己的倾慕爱恋之情

虽然她们也懂得女子贞操十分重要,绝不应该轻易奉献,但在男友倾慕爱恋之情的不断激荡下,便坚守不住防线。有的或因男友对自己殷勤倍加,在学习、生活上给自己以极大地帮助,或因男友为自己亲属解决了许多困难而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常常感到余心不安,加报感激之情由然而生。当男友提出性要求时,担心拒绝会伤害他的心,于是把满足男友的性要求当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回报,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18.3%。

5、消除男友对自巳为放心的担忧感

有的女子感到男友符合自已的择偶条件,是理想中的“美男子”,一见钟情,大有“过了这村没有这店”之感触,在恋爱过程中表现主动。然而,对于有些男子来讲,女方越主动,他反而自视过高,甚至产生对女方不放心的担忧感,过于谨慎起来,态度模棱两可。为了表示自已的真诚,有的女子便急匆匆以身相许,有的为了不被男方抛弃,也采取了这种所谓“能栓住男人心”“以性锁情”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举。

6、使爱情关系升级

许多女青年把“性”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认为只有性方能维持爱情、发展爱情。有的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是恋爱的程序化要求,必经之路,提早发生,可以早日确定关系,使爱情升级、深化,加固双方凝聚力。在这种性爱观念的支配下,她们过快地献出了自己的全部。

7、维持婚约关系

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发生婚前性行为的青年男女中,有90.7%是明确约婚关系,但因种种缘故,如无住房、经济困难、工作不在一起、不到法定的最低婚龄等,迟迟不能结婚。为了维持这种婚约关系,双方经常发生性行为。

8、了解男友的性功能

研究指出,这类动机多见于大龄未婚者。她们深感择偶之不易,也期望婚后能美满幸福,因而对结婚持慎重态度。她们愿意与自己满意的恋人在婚前性交,以了解对方的性功能。

9、拒抗环境阻力

这是爱情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反向效应。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当经过一番了解确定下爱情关系后,总希望得到周围环境中的人、特别是父母亲朋的支持和赞许。

但如果遭到意外的粗暴干涉,他人干扰、父母竭力反对、亲友百般阻挠,他们不但不终止恋爱关系,反而更热情、更密切,以“生米煮成熟饭”的既成事实来拒抗这些阻力,促使恋爱成功。

10、换取虚荣心

当今社会,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部分女青年虚荣心极强,产生了严重的攀比心理和追求高消费,其“恋爱”标准趋于“郎财女貌”,有些人为了追求性了享乐,讨取美貌女子而不惜挥金如土。于是,有的女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惜以肉体换取财物,很快献出了女性“第一次”,也有的在金钱的诱惑下,“爱情”不断地转移,导致“来历不清”的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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