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民族有自己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
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鄂伦春族的历史
鄂伦春族的祖先是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
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
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
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鄂伦春族的婚丧习俗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严禁氏族内通婚,辈分不同也不能结婚。子女的婚事由父母包办,解放前没有自由恋爱。鄂伦春族的婚事要经过四个程序:求婚,认亲,送彩礼和迎亲。在传统的鄂伦春婚姻中,一度盛行指腹为婚的婚姻习俗。
鄂伦春族的传统葬法是风葬,此外还有土葬、火葬和水葬三种。风葬又叫树葬或天葬,是一种古老的葬法。在树林中找成对角的树,将其锯倒,在顶端搭上横木,铺上树枝,然后将棺材放到上面。也有用绳索将棺材吊在横杆上的。因患病或难产死去的人一般实行火葬。对于溺水而亡的人实行水葬,将棺材推入河中,任其漂走。土葬是后因受汉族影响后才出现的葬法,大致与汉族的葬法相同。鄂伦春人有一整套丧葬礼仪。人死或按照头北足南的方向停放在“撮罗子”中,尸体旁摆放烟、酒、面食或拔了毛的家禽或飞禽。亲友在灵前陪同家属一同哭祭、烧纸、守灵。棺材中要装入死者生前用过的餐具、马具等。如是男性,陪葬猎刀、弓箭等,女性陪葬针线等。棺材在日出前完成下葬,认为不被阳光照射才能使死者的灵魂平安到达阴间。在过去,还保留着为死者穿孝和定期举行祭礼的习惯。鄂伦春族由于生活在原始森林里,他们因地制宜,发明了多种棺木,如桦皮棺、树筒棺、木杆棺、柳条棺和满族棺等。
鄂伦春族的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鄂伦春族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鄂伦春族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冬天在太阳未出前用餐,餐后出猎;夏天则早晨先出猎,猎归以后再用早餐。有时也在猎区过夜。早晚两餐;均由妇女在家司厨。两餐主食以瘦肉为主。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如用大米或小米煮成的苏米逊(稀饭)、老夸太(粘粥)和干饭;用面粉制作的高鲁布达(面片)、卡布沙嫩(油饼),面包饺子也很常见,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大兴安岭特产的飞龙(松鸡)肉质鲜嫩,最为驰名。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兽肉时将带有骨节的肉块煮于锅中,半熟后即捞出,每人用刀割取蘸盐水而食,尤喜食带血筋的肉,认为带血筋的兽肉鲜嫩可口,富有营养,并有增强视力、消除疲劳等食疗作用。在食用狍子肉时,喜欢将煮过的肉及其肝脑切碎拌和,然后加拌野猪油和野葱花而食。鄂伦春族也习惯于将各种兽肉精细加工或炒、或炸,制成各种野咻佳肴。用肉加蔬菜制作各种炒菜也日渐普遍。鄂伦春族保存猎物,大都用晒干的方法,特别是在夏天,鄂伦春族猎人多把兽肉切成小条,晒成半干,然后切成小块,放在用蒿子杆编成的帘子上,下面烧木炭,用烟熏,可保持肉久存不变。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多,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在严冬出猎之前,鄂伦春猎人常常喝一碗熊油以增强御寒能力。过去,在饮食上,民间有许多禁忌。如:在吃熊肉时要学乌鸦叫,意思是告诉山里的熊是乌鸦在吃熊肉。夫妻之间一方死后,另一方三年之内不能吃兽头和内脏。有的地方还禁止妇女吃熊肉,产期妇女不准吃兽头和兽心脏等。如今这些禁忌均已改变。
鄂伦春族的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鄂伦春族人民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害,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过去住仙人柱(鄂伦春语,意为挡太阳光的房子,是一种原始的住屋)时,若有男客到,一般都要把客人让到正对门口的位置,女客则让到左右两侧的位置。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
拜火神: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春节:是鄂伦春族的传统重大节日。在一个月之前就准备好过年的肉食米面等。在外狩猎和出门办事的人都在除夕之前赶回家。除夕,太阳一落山,每家每户,门前燃起篝火,象征生活红火、美满。吃团圆饭前,老人打开各种神龛,带领全家人上供、烧香、磕头,祈求神灵保佑全家安康。过后,还要到十字路口为故去的人烧纸磕头。这一切仪式完成后,全家人围在一起,吃团圆饭。鄂伦春人还有守岁的习惯,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精神饱满。
抹黑日:正月十六这天,鄂伦春人用锅底灰抹在脸上,据说可以驱妖避邪、保平安。这天,不论男女老少,两手抹上锅底灰,走家串户相互抹脸。抹脸时子女不能给父亲抹,大伯子与弟媳之间不能相互涂抹之外,其他人之间可以随便,但在给长辈抹脸之前先要叩头。这种习惯至今仍保留,但以演变成了纯粹的娱乐游戏。
端午节:鄂伦春人也过端午节,每逢端午节的清晨,成群结队的鄂伦春人会到林子里采颉带着露水的艾蒿、野花、桦树枝等,或挂或放在自家的门窗上,他们认为花草上的露水可以治病、驱邪。
鄂伦春族的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奉萨满教。万物有灵的宗教观,导致鄂伦春人多神崇拜。鄂伦春人认为,自然界的山川树木,风雨雷电和日月星辰都存在着神灵。出猎时每遇到古树、高崖、洞窟都以为是山神“白那恰”的栖地不敢喧哗,要叩首供肉,祈求平安丰收。鄂伦春敬畏熊,称熊为“雅亚”(祖父),“太贴”(祖母)或“阿玛哈”(舅舅),不直呼其名。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