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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假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383 次  来源:网络

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女性的关爱也是越来越多了,在我们女性面临结婚生子的这个时间,对女性也有了特殊的优待,像产前检查假就是其中的一项,那对于产前检查假国家又是怎样来制定的呢!我们女性可以享受怎样的待遇呢?一起来看一看把,看看怎样制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但关于产前检查假一共休几次,一次休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个别地区,如南京有专门的规定。一般来说,产前检查,3-4个月内:1次,4-7个月:1次/月,7-9个月:1次/两周,9-10个月:1次/周,共11次,每次半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产前检查次数的,应当出具医院的证明报告。所以,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询问下相关情况。

国家有了这样的规定,对于我们初当妈妈的我女性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我们不用担心因为去检查,而扣除我们的工资,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能够更快乐的待产,所以希望国家更多地出台一些对于女性有利的法律法规。这样也是对女性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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