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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办理的?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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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办理的?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计算?如何办理认定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当前商业住房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最低首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信贷法规调整情况,制定本通告。

  (一)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计算?

  根据通告第一点,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我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我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已卖出的住房是否计算?

  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仅按照通告第一点计算家庭当前拥有的住房套数,已卖出且已不在家庭名下的住房不计入。

  (三)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范围是本市还是全国?

  全国。

  (四)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区别?

  没有区别。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适用相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五)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告法规执行?

  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告法规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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