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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而不休的“超龄”打工族越来越多,但殊不知困扰也随之而来——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如果在工作期间不幸发生伤亡,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超龄”打工有风险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事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后继续就业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后引发的纠纷是否应仲裁程序前置或是否应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亦或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法规等问题让很多人产生分歧和疑惑,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看看。
虽然“超龄”务工者无需缴纳社保,用工成本低,但相对应的也面临更高风险。一是由于“超龄”务工者受限于身体、年龄等生理原因,遇见和规避风险的能力相对有限,二是“超龄”务工者因文化程度、观念方式等主观因素,安全想法相对薄弱,自我保护方式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易发生出事。
因此无论是对于“超龄”务工者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亦或者是用工单位而言,都需积极采取方式规避风险发生。一方面务工者需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见识,签订相关合同过程中注意审看查询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投保及责任承担等约定事项;另一方面单位需加强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并在合同中确定约定风险及责任承担,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