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给予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那么最新2023年吉林最低工资调整了吗?具体是多少?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吉林最低工资标准:
经研究,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有什么影响?
1.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
2.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与之挂钩的一些待遇水平也会相应变动。比如,不少地区法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社保缴纳基数等方面也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变化。
根据有关法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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