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养老金2023年最新消息公布了吗?江西退休养老金上涨多少?如何计算?下面同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7月7日晚,江西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吗?具体调整标准如下表:
2023年调整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调整类别 调整项目 项目分档 增加金额
企业 机事
(一)定额调整 每人 33
(二)工龄调整 缴费年限(含视同)
15年以下(含15年) 15
超过15年每满1年(尾数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1
(三)比例调整 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上浮 1.2%
(四)高龄调整
大于等于70周岁且小于75周岁 33
大于等于75周岁且小于80周岁 38
大于等于80周岁且小于85周岁 43
大于等于85周岁 48
按照赣府厅发[2010]29号 赣府厅发[2011]37号、38号文有关法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说明:
1、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事单位退休人员。
2、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3 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4 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缴费年限以周年计算,12个月为一周年,不以虚年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我国法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