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保怎么报销呢,相信许多朋友们都还不太清楚,下面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门诊医疗保险介绍
为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改工作,扩大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保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门诊基本医保制在正在向社会慢慢铺开。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以缓解。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主要对象为市区域内的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职职工,下同),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非市户籍人员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市户籍学生。
门诊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门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门诊医疗保险的保证范围包括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诊基本医疗保险制确立后,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独设立药事服务费,不再执行合并的原项目收费标准。而这些一般诊疗费,今后均可用市民的医保基金来支付。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