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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最迟什么时候缴费?多久交一次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医保在11月、12月间缴费。
职工医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城乡医保:每年交一次费,下一年度医保费缴费时间一般为本年11月、12月。
员工发现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怎么办?
员工发现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保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延伸知识:医保断了该怎么办?
1、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以办理补缴手续
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以办理补缴手续,分两类情况:
补缴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医保费的,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缴费手续。
补缴2011年7月(含)《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医保费的,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法规要求提供补缴申报材料,办理补缴缴费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法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职工调动工作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可按法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转移窗口办理转移;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