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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医保报销比例(门诊待遇+住院待遇)

发布时间:  浏览: 191 次  来源:网络
说明:2023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鞍山医保在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许多人都会关心鞍山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什么?社保网小编整理了鞍山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1、起付标准

  首次起付标准为40元,年度内第二次以后均为20元,累计不超过200元。

  2、报销比例:5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注:

  每次就医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二、“两病”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经市、县(市)医保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在门诊用药时,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60%。

  3、最高支付限额

  ①高血压患者:450元/人;

  ②糖尿病患者:600元/人;

  ③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按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执行。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病种:艾滋病、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慢性乙型肺炎、丙型肝炎、布鲁氏菌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放化疗、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癫痫(未成年人)、康复治疗(未成年人)

  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80%;

  ③三级医疗机构:80%;

  病种: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②二级医疗机构:90%;

  ③三级医疗机构:90%;

  病种:其他疾病

  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70%;

  ③三级医疗机构:65%;

  四、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医疗机构:首次2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100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首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及以后200元;

  ③三级医疗机构:首次7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500元;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首次900元、第二次800元、第三次700元;

  2、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

  ①一级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75%;

  ③三级医疗机构:65%;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60%;

  超出10000元以上部分

  ①一级医疗机构:80%;

  ②二级医疗机构:80%;

  ③三级医疗机构:70%;

  ④特三级医疗机构:65%;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0元。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带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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