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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3年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中,具体请参考政府官方资料
申报对象
1、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以2022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3年1月1日后入职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
徐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以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工资收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
工资基数标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伤残职工缴费基数: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申报方式
1、在职职工通过“江苏省医疗局网上服务大厅”批量缴费申报模块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参保职工缴费工资等相关信息。
2、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厅申报的单位可以通过“K盘”特殊业务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