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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参保缴费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不同,具体可详见下文。 一、关于门急诊年度待遇
2023职工医保年度,适当调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共负段报销比例,具体如下表:
参保对象
自负段标准(元)
共负段报销比例
一级
二级
三级
在职职工
500
80%
70%
退休人员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300
85%
80%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200
90%
85%
80%
二、关于住院年度待遇
2023职工医保年度,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继续按照2022年度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具体如下表:
参保对象
住院起付标准
(元)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1500
85%
退休人员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1200
92%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700
三、关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门急诊、住院、门诊大病、家庭病床,以及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2023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59万元提高到61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四、关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023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仍按2022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具体如下表:
参保对象
计入标准(元)
在职职工
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
1680
75岁以上
1890
2023医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