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租房合同怎么办
若无正式租赁合同存在,通常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契约,因此,出租方与承租方皆可在任何时候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然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有责任按照口头约定的期限及方式足额支付租金,同时,若得到出租人的书面许可,也可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没有租房合同租户不交房租怎么办
若租赁方未能及时支付租金且并未签订相关合同,那么可以判定此承租方构成了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选择以书面合同书的方式来约定合同内容,那么在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进行指纹确认前,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充分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和接受,那么这份合同就已经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未签订正式租赁协议的情况下,依据惯例通常被视为非固定期限租赁。此种情形之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均具有即时解除租赁关系的权力。然而,在此期间内,承租人有责任按照事先双方口头达成的共识,按时、足额地支付租金。除此之外,如果得到出租人的书面许可,承租人是允许将该租赁物业再行转租给第三方的。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必须承担的义务,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