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的发展趋势
针对股份合作制在改制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地有了一些新的探索,表现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趋势一,股份合作制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按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的定义,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是职工人人持股、均衡持股,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这类企业实质上就是合作企业,它在现代工业领域的适应范围很小,除了作坊式的小工业企业外,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是不可能长期采用这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它将发生新的变化,可以说,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在回过头来看,有其特定的产生背景,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对于大多数国有和集体企业而言,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过渡形态的企业组织形式。目前,在东部沿海城镇已率先改制的部分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有进行第二次改制的要求,改制基本途径是发展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趋势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向大股东集中,企业经营者持大股趋势明显。在杭州、宁波、上海、南京等城市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开始基本都是职工人人持股,而且股份比较均等,按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改制之初经营者持股数量一般是职工平均持股数量的5~10倍。近年来其股份开始向经营者集中,股东人数逐步减少,有的企业经营者持股已占到总股本的20%~30%左右。大多数企业认为股权适当集中于经营层,有利于企业经营决策和长远发展。
趋势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的持股方式发生变化。普通职工持股由个人持股、分散持股向集体持股、专家理财方向发展。如有些企业以职工持股会等组织集合起分散股东的股份,职工持股会可放在工会等企业基层组织中。这种做法,一方面可实行专家管理,使职工股东更充分享受分红、参与决策等项权力;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股东人数限制因素,便于企业进行二次改制,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
十几年企业股份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股份合作制在一定时期是适合于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革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实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原则的一种好方式,并取得了一定实效。印刷业的生产技术特点决定了印刷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产业,在企业改制大潮中选择股份合作制方式进行改革实践,不失为一种可行而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