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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股东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66 次  来源:网络

一、香港的股东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

1、身份不同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公司的管理者。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

2、产生要素不同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3、确定条件不同

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而董事要拥有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可以确定:

1)由法律规定;

2)由公司章程规定;

3)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在三种方式中,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因此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必须依照执行。

二、股东大会的职责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把董事会和股东会相提并论的话,很显然股东会的级别要比董事会高一些,因为关于公司很多重要的事项,是在股东会作出决议之后,再交由董事会具体去执行的。不过,不管是香港还是内地的公司,实际上都很少有公司让非股东人员担任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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