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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纠纷案件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合伙协议协商解决,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参照《民法典》中的合伙合同解决。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常见合伙纠纷解决如下:
1、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合伙对外有债务时,以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5、合伙投入合伙的财产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6、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7、合伙人散伙时在清理完各种税款后,清理对外债务,仍有剩余时,退还各自投资,还有财产时分取利润。
合伙纠纷案件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合伙协议协商解决,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参照法律规定的方法解决,合伙人在确定合伙关系时应当协商签署好合伙协议,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