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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组成立后是否可以撤销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清算组成立后是否可以撤销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不可以撤销。公司成立了清算组的,清算组一般不能撤销,清算组成立后,应依法履行职权,如果在履行清算责任时,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什么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的或者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方公司实际操控的公司。

成立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个人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二)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三)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四)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五)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六)办理设立登记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七)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公司清算注销后财产可否分割

公司清算注销后不能分割财产,公司清算后如果清偿了债务后有剩余的,会对剩余的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这个分配活动应当在公司注销之前进行,所以公司注销后不得再分割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对于公司清算组成立后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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