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开了是不是需要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清算的法律后果就是消灭公司。从实质上消灭,那就是要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从形式上消灭,那就是要注销公司。
所以,无论是破产法,还是公司法,都了,清算的最后一个动作就是注销公司。因此,依法完成清算后,不管有没有进入实质清算,公司都要注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是不是需要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必须需要清算。每个公司注销前都需要清算,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申请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三、公司地址异常是不是能注销
公司地址异常也是可以注销的,需要按照程序进行。首先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之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便可以申请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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