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财务负责人怎么变更
关于财务责任人更迭一事的流程为:
首要步骤是由董事会对此事宜进行全面考量和研究,形成详尽、明确的决议。
其次,在充分了解与会董事意见后,将此份协议在公司内部发布通告公告,使全体员工知晓此事。
最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变更事项整理记录并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详细报备,更新相关的档案资料。
稍待税务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宣告变更程序顺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如下责任:
一、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
二、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
三、在财务经理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负责公司费用、销售成本及利润的核算,计提各类应交税金,办理纳税工作。
五、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
六、妥善保管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保守财务秘密。
《会计法》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财务负责人怎么变更”,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