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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法人变更有限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49 次  来源:网络

一、独资企业法人变更有限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针对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能够直接变更为有限公司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这是不被法律允许和认可的。

为了实现这一转变,您应当首先将现有独资企业进行注销处理,然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在个人独资企业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其投资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清算人员有义务编制清算报告,并且在清算工作彻底结束当日算起的15天之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如何核定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办理流程:

1、核名;

2、执照(企业核名后,工商资料做好后法人签字递交);

3、刻四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公章);

4、企业注册电子税务局;

5、个人独资企业核定税种;

6、开户(法人到场或代办);

7、申领发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形有: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独资企业法人变更有限公司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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