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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租赁合同里加收回时间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86 次  来源:网络

一般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我们会确定租赁的时间,双方可以将约定好的内容写进去,那么是否可以在租赁合同里面加收回时间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在租赁合同里加收回时间吗

可以在租赁合同里加收回时间。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费用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此,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返还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查验所返还的房屋以及屋内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期间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经结清。如果承租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绝返还房屋,而是继续使用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立即腾空房屋并返还房屋,也可以同意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出租人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现实案例中,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主要有:

1、对租赁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房屋的数量(合同约定租赁面积和实际租赁使用面积的误差,决定着租金的少退多不补。)和质量(房屋租赁前后的状况,决定着交付房屋前后的修缮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2、对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超负荷、掠夺性的任意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房屋的租赁状况堪忧,甚至无法继续合理使用。比如,有一典型案例:当事人提供产权证所载租赁房屋位于共有建筑的一二楼,用途为“商业用房”,首次承租者将其开设为娱乐场所或者餐饮行业。租赁期间,承租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通宵24小时营业,宾客络绎不绝,三楼以上左邻右舍(业主共计128户)苦不堪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租赁期满,承租人扬长而去。而,物业公司和共有建筑物所有人大为不满,经业主大会开会举手表决,一致研究决定,该商铺不得经营娱乐及餐饮行业,最终导致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受限并缺失。

3、租赁房屋的维护义务和修缮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解除时的保证金退费产生纠纷。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是可以在合同里面加收回时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一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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