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相关概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委托加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优化的产物。通过委托加工方式进行合作,可以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作为委托方,可以不必购置自己的生产设备或不必投资新的生产设备,就可以得到产品或提高产量,扩大了市场占有份额,同时减少了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管理事务。作为加工方则不必担心产品销售,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在对外贸易领域还可以冲破某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限制。
因为可以达到“双赢”的效果,委托加工这种合作方式正日益受到青睐和重视。委托加工的形式也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来料、来样加工,而是呈现出形式多样、操作灵活的各种委托加工业务类型。
(一)来料加工和来样加工
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者样品(样式),加工方负责组织生产加工,并将加工后的产品全部返还委托方,加工方不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销售。
通常委托方掌握设计、工艺等关键技术,加工方提供场地、设备、工人的生产条件,加工方严格按照委托方的具体要求组织生产。
(二)定牌加工
也称贴牌加工,与外贸中常见的词汇“OEM”基本属于同一概念。定牌加工是涉及到商标使用的委托加工,由委托方提供商标,加工方将该商标使用在所加工的商品上。与一般委托加工一样,加工方加工后的产品全部返还委托方,加工方不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销售。
通常委托方拥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商标),加工方具有符合该品牌产品质量要求的生产能力。
(三)ODM
ODM目前缺乏对应的中文词汇,它是指某些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被别的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
ODM与OEM的区别在于OEM产品是为品牌厂商量身定做的,生产后也只能够使用该品牌企业的商标、名称,不能够冠上生产商的名称进行生产;而ODM则要看品牌企业有没有买断该产品的版权,如果没有买断的话,制造商还可以冠上自己的名称进行生产。冠委托方名称的产品必须全部返还委托方,冠自己名称的产品当然可以自行销售。
ODM中的加工方不但具有生产能力,还具有设计能力,而委托方通常拥有优势品牌。
(四)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被许可人可以自行销售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商标使用许可不属于委托加工的一种形式,但在服装委托加工中通常涉及商标使用,因此它是跟服装委托加工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作为服装加工企业必须知晓。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许可中双方应当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同时,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法》还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