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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关系中,对于出现合同终止的情况下,违约方就要进行相关的补偿。那么,在法律上对于合同终止补偿法定标准是什么呢?不清楚的朋友就要从下面的内容中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其中的补偿标准。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终止补偿法定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6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均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在合同中很容易出现的问题,对于违约方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赔偿,而另一方也需要知道在法律上的相关补偿标准,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