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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法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37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有些人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会假冒公司的名义与他人或者是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能否违法,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损失?希望分享的内容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法吗

根据《合同法》规定,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假冒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务:

1、伪造合同的

2、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合同的

3、虚构主体资格的

4、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

5、故意交付部分仙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

6、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的

7、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8、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

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占、损害国有资产:

1、通过贿赂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的

2、通过合资、合作或者联营合同,无偿或者未经评估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

3、通过合同将国有资产交给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经营或者占有的

4、其他利用合同造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

第六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1、利用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2、利用合同侄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资的

3、双方恶意串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4、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三、假冒合同相关的刑法责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产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合同诈骗。

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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