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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开工日期、未用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481 次  来源:网络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法律咨询:这份施工合同合同有效吗

我公司和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但是没有签订开工日期,对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用合同专用章,而是用的公司公章。请问这份合同有法律效用吗?

律师回答:

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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