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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流别人签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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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对自己、对孩子来说危害都很大,很多女性朋友认识到这一点,在自己怀孕之后就会悄悄的通过人流的方式来解决它,但去做人流手术的时候需要签名。那么,做人流别人签名可以吗?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做人流别人签名可以吗?一般不能,除非紧急、特殊情况需要家属代签。

青春期少女应尽量避免做人工流产手术,但最根本的是不能有过早的性生活。更可怕的是,人工流产可导致终生不孕。尤其是曾多次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人,更容易发生。由于反复地钳刮子宫内膜,使子宫壁变薄,内膜越来越少。导致月经过少,甚至闭经。受精卵着床而没有良好的“土壤”,使之不能发育成胚胎,因而终生不孕。

其次,由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流产大多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有的甚至在设备简陋、消毒差、医术低劣的条件下进行;或者采用许多不符合科学、危险性大的原始手段,这些做法往往易于造成生殖器官炎症,子宫和其他内脏损伤,或大出血,甚至会危及生命。

代签名在法律上属于代理行为,其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代签名的人(即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受被代签名人(即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代签的,或被代签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代签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则该签名行为有效,应由被代签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代签名的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进行代签的,则该代签名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则被代理人对该签名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不予追认的,则由实施代签名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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