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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义务: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4、减损义务: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5、保密义务。6、说明义务。
合同需要履行的义务
1、通知义务
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
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
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
即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保密义务
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合同关系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义务。因为在合同订立时,为了使对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6、说明义务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比如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